有关王安石变法的经济得失以及对现代社会的指导意义
首先,推行王安石变法的主要目的是『富国』、『强兵』。虽然变法推行的时间不长,但得到很好的效果。在熙宁间的六、七年内,京畿及各路兴修水利共一万七百余处,溉田三十六万多顷,等于全国垦田数将近十分之一,令人民得到好处。 均输、青苗、免役、市易、方田均税等法之初步施行,有利于抑制豪强缙绅、高利贷者和富商大贾,给贫苦百姓带来一定好处。由三司制定的国家预算,大大裁减了冗费支出,每年可节省行政费十分之四。荒地的开垦和方田的丈量也使得政府税收有所增加。冗员冗兵的裁减,不仅使府库比前充实,也使军队战斗力有所提高。当时全国保甲民兵约七百余万,为仁宗朝兵额之六倍,但训练费用仅占以前募兵费的五分之一。神宗时对辽、西夏作战虽仍不利,但熙宁六年曾收复了熙州、河州、洮州、岷州等地,使国防稍有改善,而神宗,哲宗二朝得获短期之安定局面。
但是,革新是很不容易的。先要有人敢创新,后因人们习惯旧事物,不接受新事物,会用尽方法去阻挠新事物的产生。变法的内容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,限制了他们对农民的剥削,打击了他们的经济特权,因此他们纷纷向神宗递上奏章和文书,攻击变法。这因此成为导火线。在进行变法前,王安石为人刚愎自用,未能接纳保受派的意见,使司马光等「旧党」大臣群起抨击,遂使新政的推行,倍觉困难。而王安石的变法中,朝臣认为新政违反祖制,有些富豪因新政损害他们的利益,故激烈反对。而且,王安石急于求成,在短短数年内,次第颁布纷繁的法例,一事未已,一事又兴,很难收到实际的成效。另用人但求拥护新法,而不问其品格,故幸进小人如曾布、魏继宗等均为所用 ,日后在变法派中起了分裂、破坏的作用。
自宋初以来,各级官员冗滥无能,基层吏胥贪墨枉法,故欲富国强兵非先澄清吏治不可。而王安石变法注重于理财,忽略了行政之改革。以百孔千苍之各级行政而欲其负责推行重大之变法,自不可能。在内政亟待改革的形势下,王安石又屡启边衅,对西夏等用兵,结果作战失利,使辽乘机略地,既损国威,又耗国力。加以久旱成灾,饥民流离失所,守旧派遂以天怒人怨为藉口,大肆攻击新政,使支持变法的宋神宗亦大为动摇。新法本身也有缺点,例如贷款给农民,取息二分,仍嫌过高;农民借款容易,往往超借而难以清还。以上种种因素令都是导致黄安石变法失败的,其中变法主要在与保字势力的激烈争斗中败下阵来。
王安石变法的意义: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,充实了政府财政,提高了国防力量,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。
但是,变法在推行过程中,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,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(如保马法和青苗法),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,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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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变法的指导思想上,王安石偏重于谋求开辟财源,获取尽可能多的国家财政税收,如均输法利用国家行政权力强制进行收购、运销,以此手段来积累国家财富,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。
变法导致国富民贫,而这于王安石变法的初衷“去重敛、宽农民、国用可足、民财不匮”是大相径庭的,而且新法实行也过于急进。变法在当时,也引起了扰民、损民的后果。
史称,免役法出,百姓都叫苦不迭,连担水、理发、茶贩之类的小买卖,不交免役钱都不许经营,税务向商贩索要市利钱,税额比本钱还多,乃至有的商人以死相争。
保甲法推行时,为了逃避供养军队的高额赋税与被抽去当兵的双重威胁,民间发生了不止三、两起自残事件,严重者直至砍下了自己的手臂。1072年,甚至发生了东明县农民一千多人集体进京上访,在王安石住宅前闹事的事。
从历史现实的角度说,庆历新政和熙宁变法都是要解决当时宋朝所面临的严重危机。这种危机最突出的表现就是“国用不足”和士风不正、吏治腐败。范仲淹在《奏上时务书》中说:“修辞者不求大才,明经者不问大旨。师道既废,文风益浇。诏令虽繁,何以戒劝?士无廉让,职此之由。其源未澄,欲波之清,臣未之信也。傥国家不思改作,因循其弊,官乱于上,风坏于下,恐非国家之福也。”在范仲淹看来,“今之县令循例而授,多非清识之士。衰老者为子孙之计,则志在苞苴,动皆徇己;少壮者耻州县之职,则政多苟且,举必近名。……以一邑观之,则四方县政如此者十有七八焉,而望王道之兴不亦难乎!”他认为“固邦本,救民之弊”必须首先“举县令,择郡守”,“慎选举,敦教育”,这样才可以解决“簿书不精,吏胥不畏,徭役不均,刑罚不中,民利不作,民害不去”等等问题(参见《范文正公集》卷八《上执政书》)。范仲淹的这个改革思想本来也是王安石所接受的,这也就是他在给仁宗上的《言事书》中所说,当时如欲“改易更革”,“其势必不能”,在吏治腐败的情况下,“朝廷每一令下,其意虽善,在位者犹不能推行,使膏泽加于民,而吏辄缘之为奸,以扰百姓”,因此“方今之急,在于人才而已”。后来熙宁变法的失败,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,也是因为“吏缘为奸,掊克日深,民受其病”,推行青苗法的提举官以多贷为有功,不问民之贫富,强行“抑配”,各级官吏则假新法之名而徇私舞弊,与民争利,搞得“纷纷扰扰,莫安其居”。这就是说,当时的熙宁变法起码应该考虑“理财”和任贤授能、礼义教化如何协调并进的问题。而宋神宗却一味地强调“当今理财最为急务”,王安石也俯就、迎合这一旨意,以致激起朝臣之间的政争以至党争。
从思想传统的角度说,关于王安石变法的争论显然受到儒家的“体用”“本末”和“义利之辨”思想传统的影响。王安石也是这个传统中的一份子,这从他所谓“变风俗,立法度,最方今所急也……以礼义亷耻,由君子出故也”,以及“当深念国体,有先后缓急”云云,可以看出来。但当他在行动上和口头上转向以“理财”为急务时,他就违背了儒家的这个传统。而深受这个传统影响的多数朝臣反对熙宁变法,从儒家的价值取向和宋朝以儒治国的“国体”来说,“正义”显然不在新党方面。这个传统是如此的深厚,以致王安石本人可以用他熙宁二年三月以前的说法来反对自己,当他在变法的过程中又用精心炮制的《周官新义》来为“理财”作合理性辩护时,那也是徒劳的。
从历史现实的角度说,庆历新政和熙宁变法都是要解决当时宋朝所面临的严重危机。这种危机最突出的表现就是“国用不足”和士风不正、吏治腐败。范仲淹在《奏上时务书》中说:“修辞者不求大才,明经者不问大旨。师道既废,文风益浇。诏令虽繁,何以戒劝?士无廉让,职此之由。其源未澄,欲波之清,臣未之信也。傥国家不思改作,因循其弊,官乱于上,风坏于下,恐非国家之福也。”在范仲淹看来,“今之县令循例而授,多非清识之士。衰老者为子孙之计,则志在苞苴,动皆徇己;少壮者耻州县之职,则政多苟且,举必近名。……以一邑观之,则四方县政如此者十有七八焉,而望王道之兴不亦难乎!”他认为“固邦本,救民之弊”必须首先“举县令,择郡守”,“慎选举,敦教育”,这样才可以解决“簿书不精,吏胥不畏,徭役不均,刑罚不中,民利不作,民害不去”等等问题(参见《范文正公集》卷八《上执政书》)。范仲淹的这个改革思想本来也是王安石所接受的,这也就是他在给仁宗上的《言事书》中所说,当时如欲“改易更革”,“其势必不能”,在吏治腐败的情况下,“朝廷每一令下,其意虽善,在位者犹不能推行,使膏泽加于民,而吏辄缘之为奸,以扰百姓”,因此“方今之急,在于人才而已”。后来熙宁变法的失败,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,也是因为“吏缘为奸,掊克日深,民受其病”,推行青苗法的提举官以多贷为有功,不问民之贫富,强行“抑配”,各级官吏则假新法之名而徇私舞弊,与民争利,搞得“纷纷扰扰,莫安其居”。这就是说,当时的熙宁变法起码应该考虑“理财”和任贤授能、礼义教化如何协调并进的问题。而宋神宗却一味地强调“当今理财最为急务”,王安石也俯就、迎合这一旨意,以致激起朝臣之间的政争以至党争。
安石变法是一场重大的制度变迁,必须力求在前人的基础上加强对其发展变化过程的描述和阐释。众所周知,制度史一直是中国传统史学和当代史学的重要园地之一,春华秋实,硕果累累。进入20世纪以来,中外学者进一步努力开创制度史研究的新局面,并在实践中提出不少颇有借鉴价值的理论和主张。例如,美国著名的经济史学家道格拉斯·C·诺思所提出的制度变迁理论,就是一种颇适用于制度史研究的新的分析工具。再如,邓小南教授主张“走向‘活’的制度史”,她认为,“所谓‘活’的制度史,不仅是指生动活泼的写作方式,而首先是指一种从现实出发,注重发展变迁和相互关系的研究范式”;“有‘运作’、有‘过程’才有‘制度”。此类理论和主张对于李金水进行选题研究的具体指导意义在于,不止要关注王安石变法的制度条文本身,更要注重其实施状况与调整变化。因此,如果能在前人的基础上,把王安石变法的诸项财政经济变法之由来、推行及其调整,尽可能完整详细地揭示出来,然后水到渠成地分析、总结其成败得失,庶几可使王安石变法这一制度变迁史鲜活一些。
第二,在研究王安石变法的实拖过程中,要更多地关注朝廷决策与地方官府执行状况的互动关系,特别是地方官府推行变法的实际情况所造成的影响。这是因为,北宋虽然是一个高度中央
集权的王朝,王安石变法虽然是由朝廷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,但是其财政经济类的变法涉及国计民生,只有通过地方官府才能付诸实施。时人关于变法是非的各种议论,在很大程度上都与地
方官员的言行直接相关。换言之,王安石变法得失成败的缘由,除了制度设计与制度调整的当否之外,在更多的场合是取决于地方官府的实际执行状况。因此,如果能够对地方官府实施变法的
各种具体情况加以揭示和阐述,庶几也可使王安石变法这一制度变迁史鲜活一些
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变法,主要与王安石的什么思想有关?
但是,因为变法的不良运作,造成了百姓利益的损害。但是他们两人的争辩,在本质上还是为国为民的真君子,绝对不是为了一己私利。连王安石后来自己都承认司马光是真君子,对事不认人。也许是司马光当时的历史条件,缺乏现代经济学理论,不能有力的说明变法的坏处,只能靠经验和感觉,就是觉得不妥。由于后来...
为什么苏轼阻止王安石变法
苏轼在仁宗朝时就主张改革,但他不同意王安石的“激进”措施,因此对王安石变法进行了批判和抵制。他对王安石变法的批判,概括起来可分为“前批判”(推行新法时期)和“后批判”(变法失败后)两个阶段。 第一阶段为“前批判”时期,从历史和现实的结合上分析批判王安石新变法的弊害。 熙宁二年(1069)春季,苏轼从四川老家...
为什么苏轼阻止王安石变法
苏轼之所以批评和反对王安石变法吗,是因为王安石新法的核心是“富国”而“贫民”。推行《青苗法》是王安石农业改革的主要措施,其实质就是国家以“贷款”为名,用高达40%至60%的年利率强迫向农民征收新税,穷苦百姓是难以承受这种“高息贷款”的。王安石经济改革的主要措施是推行《市易法》,其实质就是...
王安石变法失败遭嘲弄,为何宋史称其“虎头牛耳”?
王安石领导的“熙宁变法”,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。变法失败后,士大夫不是对变法利弊得失的权衡总结,而多是对王安石个人的嘲弄和攻击,他们或从形象、习惯入手,或从性格、经历着笔,给王安石贴上了一系列神神叨叨和稀奇古怪的标签,颇见搞笑的一面。宋人正史或野史,连篇累牍地围绕他的外貌做文章,或说...
王安石变法过程中,司马光为什么极力的反对?
那么,那么好的王安石变法为什么会遭到司马光的反对呢?虽然,王安石变法的立场和出发点是好的,能够改变北宋的官场弊端,国家弊政,富国强军的迫切需要。但是好的出发不一定有好的结果。王安石推出的“王安石变法”。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,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,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,建议朝廷改革...
王安石变法什么时候学的
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、富国强兵、挽救政治危机为目标,以“理财”、“整军”为中心,涉及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社会、文化等多个方面,是中国历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场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。这场变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的积贫积弱局面,充实了政府财政,提高了国防力量。同时,也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...
苏轼为什么反对王安石变法
主要是政见不同。苏轼与王安石的主要分歧是在财税政策改革上,王安石搞租税、差役、兵役等货币化改革,同时给农民提供小额贷款,而苏轼则主要保留出劳力代役等传统形式,认为政府不应当与小民争利。其他方面的意见不是很大。苏轼与司马光等人是不同的,只有王安石赞同的,司马光一律反对,而苏轼则是相结平和...
关于王安石的写作素材
得与失 写王安石,在于王安石变法 得失最好写两方面,一方面是王安石的得,一方面是大宋朝的得 另一方面是王安石的失与大宋朝的失 这样立意会高很多 王安石失去了仕途于前程,因为变法失败了,但得到了名声与千年来人们的尊重 大宋朝得到了暂时的安稳,但是去了人才,失去了首付北方的最后机会 得与失 ...
如何评价王安石变法中青苗法的成败利钝
青苗法,又称常平新法,是北宋熙宁年间王安石变法中颁布的一项重要的农业信贷法令。关于青苗法之得失,历来争议不断、褒贬不一。且让我们回归青苗法的本来面目,从解读青苗法制度设计本身看起,辨析各家史料所载的青苗法的得失,从而对王安石青苗法之得失进行重新的审视与探究。首先,让我们来看看青苗法法令的原篇。关于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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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分)(4)北魏孝文帝改革:较为客观公正;商鞅变法:符合事实,有一定的道理;王安石变法:存在偏见,失之片面。王安石变法:背景:北宋中期社会矛盾尖锐,出现了积贫积弱的局面,面临着严重边患。措施:通过青苗法.农田水利法.市易法.将兵法等理财和军事措施,促进了北宋社会经济的发展,增加了政府...